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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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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驾协
时间:2004-05-10 8:03:47 已经有143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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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全称为: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以下简称为本会)。英文名称为:ShenZhen Automobile
Driver Association,缩写为:SADA.
第二条 本会是由深圳市机动车行业组织、企业和驾驶员、个体车主以及爱好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为促进机动车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2、 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在交通、公安管理部门指导下,团结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宣传贯彻交通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素质,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交通秩序,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运输效率,促进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4、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会员权益,充当政府与会员桥梁作用。
第四条 本会接受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的指导,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交通局,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东路(市车管所对面)广仁大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编辑内部会刊,宣传国家有关交通和车辆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宣传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驾驶员实施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行车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素质。
(三)提供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保养,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工作;
(四)加强驾驶员与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向交通、公安交警提供有关的情况和信息,反映驾驶员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对会员进行培训;
(六)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业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1、 在深圳市注册的单位和车主或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相当影响的个人。
2、在深圳境内的机动车驾驶员、个体车主、承包人和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凡承认本会章程,积极支持和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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